400-688-0112
涉外监管信息网公示的海外院校均纳入认证范围,通过合作办学项目获得的学位证书与直接留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在项目选择阶段应重点核查院校备案情况,确保所读课程在教育部审批目录内。
教学特点 | 实施方式 | 核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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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过渡期 | 国内阶段强化英语 | 降低海外学习障碍 |
费用优化配置 | 分段式收费模式 | 节省30-50%总费用 |
学历衔接保障 | 学分互认机制 | 确保学历连贯性 |
国内教学阶段着重培养学术英语能力,采用小班授课形式强化专业基础课程。合作院校普遍配备双语师资团队,部分专业课程实施中外教师联合授课模式。
申请认证时需提供完整成绩单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出入境记录证明。特别注意合作项目的完整备案信息,包括教育部审批文号、项目起止时间等关键数据。
非教育部备案项目无法获得认证,选择时务必登录涉外监管信息网核对院校。建议定期查询教育部更新的海外院校认证名单,避免政策变动带来的认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