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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华北水利水电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授课机构: 上海璐斐国际教育

上课地点: 徐汇校区

成交/评价:

联系电话: 400-688-0112

华北水利水电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课程详情

  华北水利水电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7年,从入学起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延长学习年限。
  一、学科专业简介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是我校重点发展和快速成长的重点学科之一,2003年和2006年相继获得二级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3年获批了河南省第1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该一级学科下设系统工程与智能控制、运筹优化与智能决策、数据智能与信息管理、水利工程智能管理、科技创新与知识管理5个二级学科,强调综合运用系统科学、管理科学、数学、信息科学、经济学和行为科学的理论、方法与工具,研究解决社会、经济、工程等方面管理问题,阐明和揭示管理活动规律,提高管理效率。学科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骨干年轻化、梯队结构合理、科研力量雄厚的学术队伍和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承担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以及省部级纵向项目100余项,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

  二、培养目标
  管理科学与工程是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该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研究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前沿理论及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良好的数量分析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正确的观点、理论、方法或科学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为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奉献的精神。

  三、研究方向
  (1)系统工程与智能控制
  主要运用系统工程理论与智能控制技术,研究复杂系统的建模、优化与控制。包括生产安全、应急管理、质量控制、系统协调与控制、网络优化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强调智能算法和自动化控制在系统工程中的应用,通过先进的控制方法和系统集成技术提升系统的效率与可靠性。
  (2)运筹优化与智能决策
  主要运用数学分析工具和智能优化算法,研究复杂决策系统的建模、预测、控制、规划、决策与模拟仿真。包括运筹学、优化理论、机器学习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决策系统中的应用。重点在于通过数据驱动的方法和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3)数据智能与信息管理
  主要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信息管理技术,研究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理论与应用。包括大数据挖掘与分析、云计算技术、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等。强调利用数据智能技术提高信息管理系统的效能和决策支持能力,推动信息系统在各类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
 (4)水利工程智能管理
  主要运用智能技术和管理理论,研究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合同、安全和风险的智能管理。包括运筹学、系统理论、可拓学、未确知数学、集对分析等理论的应用。强调通过智能监测、预测与控制技术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推动智能化管理在水利工程中的实施与应用。
 (5)科技创新与知识管理
  主要运用科学计量、系统动力学、计算实验、超网络等理论,研究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管理问题与方法。包括技术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知识转移、技术竞争战略、创新创业机制等。强调通过知识管理系统和创新管理工具提升企业和组织的创新能力与竞争力,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体效能。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7年(从入学起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延长学习年限)。

 五、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各学科需设置博士研究生教育指导组,必要时可设副导师。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教育指导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根据申报博士类型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表1)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所修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9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学位课每18学时计1学分,非学位课每16学时计1学分。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或专业学位课不少于2门,补修课程由导师确定,并在课程计划中列出。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在博士论文开题前应完成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
  (1)公共课(5学分):第1外国语,54学时,计3学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36学时,计2学分。
  (2)基础课(2学分):现代管理科学前沿,36学时,计2学分。
  (3)专业必修课(2学分):高级计量经济学,36学时,计2学分。

 2.非学位课
  各研究方向根据实际情况,从专业选修课中选修不少于6学分的课程。

  3.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或专业学位课不少于2门,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4.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博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了解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考核通过,计1学分。
  (2)学术活动(2学分):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前沿讲座或专题研讨,做2次以上学术报告,并要求在每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2学分。